关于组织北京市第八届
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
各有关院、系:
2004年6月15日下午,科研处正式接到北京市教委下发的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(教育系统)工作的通知》(京教研[2004]9号),根据该文件精神,我校限额上报参评的成果为10项,且评审工作时间较紧,务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,认真组织申报。
一、学科组设置
本次评奖共设哲学·社会学、经济学、政治学、教育学、法学、史学、语言文学·新闻学·艺术学和综合8个评选组,每个评选组包含若干相关学科。
二、参评成果范围
凡在2002年1月至2003年底期间公开发表或出版的专著、工具书、普及读物、古籍整理作品、论文、调研报告等形式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,均可参加评奖。教材类成果需出版使用两年后方可参评(1998—2001年的成果可参加本次评奖,2002—2003年的成果参加下届评奖)。
三、申报材料
(1)研究成果需要提交3份原件(论文、调研报告可提交1份原件和2份复印件);
(2)请拟申报的教师填写“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”1份(可从科研处网页上下载,网址:www.research.cun.edu.cn)。我校接受申报的时间是2004年6月23日(上午8点至下午16点),过期不再受理。
四、初步拟订6月24日校学术委员会开会讨论评奖事宜。经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后获得参评资格者正式填写《北京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审议书》及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专家推荐表》。
联系电话:2692
联系人:孙老师 陈老师
联系地点:科研处成果科(3号楼249房间),
2004年6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