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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教学、科研单位,机关各部门:
为实现学校发展的整体目标和“211工程”建设的规划目标,早日把我校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民族大学,学校制订了关于《学术名师培养计划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、青年科研骨干教师培养计划、科研新人培养计划实施与管理的若干规定》(民大校发[2003]401号)。各单位、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广大教师学习文件,领会其精神,在此基础上申报2003年四个“培养计划”的各类项目(今年由于“非典”原因耽误了申报时间,以后将按计划在每年10月份申报)。
本次申报,各单位无名额限制,凡具备申报资格条件的在职教师均可参加申报,各单位领导暨学术委员会要严格把关,宁缺毋滥,做好这一选拔人才、培养人才的大工程,为学校营造一个人才辈出、人尽其才的大好局面。
文件中的“年龄”条件,一律按申请人从出生日起到2003年12月31日止计算;文件中的“近5年”,是指从1999年1月1日以来的时间。有关的文件及各类申请书请在科研处网站(www.research.cun.edu.cn)下载。科研处接受申报材料的时间为2004年3月4-5日,过期不予受理。
联 系 人:葛小明、伊利贵
联系电话:23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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